克流感強制授權
指責克流感強制授權為盜版,這根本是拿下位規範來否定上位規範,也是對於無體財產權的認識有誤。
盜版這個行為,我們說他是不好的-這個不好,實際上是有前提背景的,這與殺人放火不好有本質上的差別:殺人放火竊盜是一種本體惡,在多數主流文化中 自古多被視為不道德的,至少,他是一種對於自己人作就該被譴責的行為。用經濟分析去思考 這個行為對全社會造成的是淨損失,然而版權、智慧財產權、專利、著作權則全然不同;一兩個世紀以前沒有著作權等這些東西,在那個書籍不多的時代,傳抄翻印不直接支付給原作錢是理所當然的行為,甚至被稱為功德無量,杜甫詩名滿天下,他也沒因此發了財,為什麼?
(網路繼續發達下去 一兩個世紀後搞不好也會沒有著作權的存在,或者只剩著作人格權)
很簡單的思考:當著作財產存在時 對於整個社會淨產出是正還是負?一般的財產,因為他性質使然 ,所以必須只讓一個人去擁有所有權,這樣才能讓他使用效率最好;而無體財產性質上卻是可以任意複製無數份,同時,允許任意複製可以讓每一個人都享用成果,這對整個社會來說是一個淨產出為正的行為;只是時代演進,新的想法是 給予創作人專賣權一段時間來鼓勵創作,也就是說:專利著作權並不是一種人類道德、正義本質上的善,而是利益協調的結果。
創作人專賣權一段時間來鼓勵、增加創作產出,對於人類社會的貢獻,與允許任何人使用複製創作品對於人類社會的貢獻,兩種利益衝突衡量下所做出的最後的選擇,也因此著作權、專利權各國會有不同的保障範圍。所以當緊急危難可能發生的時候,強制授權非但不是違反專利精神,而且還是專利權背後的思維利益衝突後的選擇的一部分。
但是如果想以緊急狀態去反對平時狀態 那也是想太多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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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舊文備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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